注意事項
1.
根據使用情況定期對吊鉤進行檢查,較長不可超過1個月
2.
使用過程中發現吊鉤轉動不靈活,應停止使用
3.
發現吊鉤出現塑性變形應立即停止使用
4.
嚴禁超載使用
5.
吊裝時吊物下嚴禁站人
安全檢驗
1.
人力驅動的起升機構用的吊鉤,以1.5倍額定載荷作為檢驗載荷進行試驗
2.
動力驅動的起升機構用的吊鉤,以2倍額定載荷進行試驗
3.
吊鉤缷去檢驗載荷后,不應有任何明顯的缺點和變形,開口度的增加量不應超過原尺寸的0.25%
4.
檢驗合格的吊鉤,應在吊鉤低應力區打印標記,包括額定起重量、廠標或廠名,檢驗標志、生產編號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