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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書
甲方:
乙方:
乙方經過對甲方經營理念、產品情形、聯合銷售、代銷、管理能力等多方面考核并表示認同接受,同時結合自身條件、可發展空間、當地的消費市場狀況等各方面的商業環境, 決定代理甲方的獨輪電動車系列產品。現經甲、乙雙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特約定如下條款,希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總則
1-1、主體資格:
甲乙雙方均為獨立經濟實體,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對內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雙方之間僅存在商務合作關系,在業務上乙方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
1-2、合作內容: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 ”品牌獨輪電動車,產品的具體型號為ZA01-ZA05.
1-3、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終止代理銷售甲方產品時終止。
1-4、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調整和約束。
第二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2-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行為進行指導和監督。
2-2、為保證雙方合作的穩定開展,甲方不得隨意調整乙方的代理價格;如確因產品成本發生重大變化,不調整價格將會使甲方利益受到損害,甲方可對代理價進行相應調整,但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對相應情況進行說明;在此通知期限內,乙方若有新的訂單,仍應按調整之前的代理價進行計算。
2-3、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之權利(包括物權、商標權、專利權等)完整、無瑕疵,因權利存在瑕疵引起的糾紛,其責任一律由甲方承擔。
2-4、甲方應向乙方傳授獨輪電動車的使用技術,對乙方在使用中的疑問,應及時進行解答,直至乙方完全掌握。在每次發貨時,乙方應隨貨物配送一定數量的宣傳冊,便于乙方進行市場推廣。
2-5、甲方應按時足量發貨。不論什么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發貨、退換貨,缺失零部件的補發等等),只要因貨物運輸產生了運費,一律由甲方承擔。
2-6、甲方須保證其提供之產品符合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并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資質認證文件。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有權對收到貨物的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驗收有異議的,需在收貨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并根據不同情形由甲方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驗收無異議,亦應在收貨之日起的三個工作日內答復甲方。
3-2、乙方有權根據自己的需求確定訂單數量,并自主進行市場定價,甲方可對乙方市場定價給予相應的指導和幫助。
3-3、乙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代理甲方產品。若終止代理,乙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4、乙方對于在雙方合作過程了解到的甲方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業資料、專利技術等)負有保密義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通過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人,否則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甲方可解除合同。
3-5、乙方需按時付款,拖延付款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發貨、驗貨及收貨
4-1、甲方需在收到乙方訂單需求的第二天安排發貨,物流公司由乙方根據所在地的物流運輸情況來確定。若不能送貨上門,甲方應通知乙方接收貨物,乙方在接到收貨通知三日內安排提貨,逾期視為放棄此批貨物。
4-2、乙方驗貨標準:產品外包裝清潔、無破損,產品清潔、無破損、無劃痕,產品零部件無缺失。
4-3、乙方驗貨后有異議,并和甲方溝通確認后,根據不同的情形進行相應處理:
4-3-1、產品外包裝出現不清潔或損壞,影響產品銷售的,乙方可選擇在當地自行維修補救,或退回由甲方更換;乙方維修補救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保留相關發票或收據;退回由甲方更換的,運費由甲方承擔。
4-3-2、貨物數量不足的,與甲方確認后,由甲方在第二日安排補發貨物。
4-3-3、產品出現不清潔,或有損害,或零部件有缺失的,乙方可選擇在當地自行維修,或退回由甲方維修;自行維修的維修費由甲方承擔,乙方需保留相關發票或收據;退回由甲方維修的,運費由甲方承擔。
4-3-4、產品規格或型號發生錯誤,乙方可選擇收貨進行銷售或退回要求甲方更換產品,因退換貨物產生的運費由甲方承擔。
4-4、乙方驗貨后,對于沒有異議的貨物進行接收。
第五條:付款方式
5-1、每次訂單下達之后,乙方需先行支付訂單總額的20%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收到首款后安排發貨,待貨到之后再支付剩余80%的款項。
5-2、若甲方發貨數量不足,或因產品質量問題需要退換貨,乙方應按無異議貨物的總價款減去首款來付清余款。其他款項需等甲方補發貨物之后再付清。
第六條、產品的保修、維修及調換
6-1、對于非人為因素導致的產品損壞,甲方提供為期一年的免費售后服務,包括維修和退換貨,乙方也可自行維修。乙方自行維修的,需保留相應收據或發票,經甲方確認后,由甲方將相應的維修費及時匯至乙方指定賬戶,或者在下次支付貨款時由乙方進行抵扣,具體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若進行退換貨,運費由甲方承擔,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退換貨后第二日安排補發貨物。
6-2、每件產品的售后服務期限自乙方售出該件產品之日起計算。因為乙方會向甲方進行多批次的采購和對外銷售,所以售后服務期限需分件分別計算。
6-3、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現有一些小的零部件缺失和損壞的,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會盡快安排補發,以滿足乙方的正常銷售。
第七條:其他
7-1、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提交 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7-2、不可抗力
因法定不可抗拒的非人為因素(如地震、自然災害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須在24小時內告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對方提交無法履行的材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3、風險轉移
在乙方驗收貨之前,產品損毀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驗收貨之后,貨物損毀滅失的風險轉移給乙方。
7-4、賬戶更改
在雙方合作過程中,因特殊原因需更改往來賬戶,任何一方需提前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經通知而隨意更改賬戶導致相應款項未收到的,付款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7-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復印件無效。
甲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 (簽字蓋章)
地址: 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