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歐盟(EU)木材法規?
2013 年?3 月3 日起,歐盟木材法規(EUTR)禁止將非法采伐的木材及來自此類木材的木制品投放歐盟市場。該法規適用于在歐盟內生產及從歐盟以外國家進口的木材和木制品。法規要求首次將木制品投放歐盟市場的歐盟公司進行“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以降低木制品來自非法采伐的風險。
“盡職調查”是指該公司對其供應鏈相關信息的收集 、風險評估 和風險規避工作 ,須涵蓋該木材或木制品從采伐林地到該機構的整個加工貿易鏈條。
2. 是否存在第三方認證可以幫助企業自動免于檢查?
歐盟木材法規規定,持有FLEGT 和CITES許可證的產品將被自...
更多1. 什么是歐盟(EU)木材法規?
2013 年?3 月3 日起,歐盟木材法規(EUTR)禁止將非法采伐的木材及來自此類木材的木制品投放歐盟市場。該法規適用于在歐盟內生產及從歐盟以外國家進口的木材和木制品。法規要求首次將木制品投放歐盟市場的歐盟公司進行“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以降低木制品來自非法采伐的風險。
“盡職調查”是指該公司對其供應鏈相關信息的收集 、風險評估 和風險規避工作 ,須涵蓋該木材或木制品從采伐林地到該機構的整個加工貿易鏈條。
2. 是否存在第三方認證可以幫助企業自動免于檢查?
歐盟木材法規規定,持有FLEGT 和CITES許可證的產品將被自動認定為符合此法規的規定(因而這兩種認證也被稱為“綠色通道”),不需要額外提供盡職調查的文本。 FLEGT證書將由與歐盟簽訂VPA關系協議的國家頒發給其國內的加工和貿易商。由于歐盟與相關國家的談判進展緩慢、森林管治能力建設等原因,目前市場上還沒有產品獲得FLEGT證書。中國也并未同歐盟簽訂該協議。CITES證書是應用于瀕危野生動植物貿易的證書,由原產國和貿易國的國家機關頒發,并不適用于絕大多數的木制品貿易。因此并不存在第三方認證可以賦予企業免檢資格。
3. FSC認證如何幫助企業應對歐盟木材法規?
FSC可以向企業提供風險規避的工具。當企業加工和貿易FSC認證產品時,FSC就已經提供了供應鏈可追溯性和木材來源合法性的保障。雖然這樣的保障還未能滿足符合歐盟木材法規的全部要求,但就目前可獲得的解決方案而言,獲得認證的產品已經比未經認證的產品具備較低的風險。關于FSC如何全面實現歐盟木材法規要求的情況請見后一個問題。
當企業需要對非認證材料進行風險評估時,持有FSC-CoC認證的運營商在其證書范圍內通過《FSC受控木材鑒定程序》(FSC-STD-40-005)就能對此類原料進行風險評估。
需要注意的是,FSC并未規定FSC-CoC證書持有者只能生產FSC貼標產品,因此該證書本身并不能作為木材合法性的證明文件。只有按照認證程序,獲得FSC標簽或聲明的產品,才具備***的特征。FSC也不能對那些非認證產品提供任何有關合法性的保障。
4. 為了保證符合歐盟木材法規,FSC的時間表是什么?
a. 在線聲明平臺(OCP)。目前認證證書的管理散布于各個認證機構,很難應歐盟的要求提供一整套供應鏈的追溯文件。FSC也未要求對木材的材種、原產地等信息進行聲明。證書持有者需要使用手機或者電腦,將加工或貿易的木材信息提交給OCP數據庫,歐盟成員國的主管部門就可以對這些信息進行核查。FSC正在建設相關的信息體系和法律文件,以保障這些信息的機密性和可靠性。該體系將于2013年10月開始實施,預計在一年內將所有證書持有者的管理轉移到該平臺。認證機構和FSC中國代表辦公室將向證書持有者提供相關的培訓。
b. 產銷監管鏈標準(FSC-STD-40-004)正在修訂中。新版的產銷監管鏈標準預期于2013年年中公布。這次修訂將逐步禁止“微量組分”這一未認證成分的使用,并規定證書持有者向OCP提交數據。
c. FSC已經在2013年2月建立了一個指導性的網站(https://ic.fsc.org/ensuring-compliance.493.htm )。該網站指導國家辦公室及認證機構將“適用的法律”加入到該國的FSC標準中。
d. FSC正在修訂受控木材標準(FSC-STD-40-005),更改相關的風險驗證方案。預期在2013年年中完成。新版本還將說明FSC受控木材如何達到歐盟木材法規的要求。
5. 現階段圍繞FSC認證產品如何應對歐盟木材法規?
如果您的企業銷售的是自有林場產出的木材或木制品,那么您獲得的FSC認證本身即可作為“盡職調查”的證明。您可能還需要向您的認證機構核對歐盟所要求的“適用的法律”是否與審核時參考的法律列表相一致。關于適用法律的說明請見《FSC認證產品和FSC受控木材的盡職調查體系》
如果您的公司在歐盟國家設有分支機構,并通過這些機構從中國向歐盟市場投放產品,那么這些機構將受歐盟木材法規的直接管轄。您需要核對歐盟木材法規的附錄一,了解這些產品是否在法律要求的范圍之內。對于范圍之內的產品,公司需要追溯木材的原產國,了解材種名稱。如有歐盟國家機關要求核查,公司即可出示認證、發票、木材原產國和材種名稱資料作為“盡職調查”體系的證據,具體內容請見《FSC認證產品和FSC受控木材的盡職調查體系》。
如果您的公司加工和銷售的木制品最終銷往歐盟,您需要協助您的下游客戶查找木材的原產國,并確定材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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