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騷擾與虐待
供應商行為準則要求
供應商應致?力于維護一個無騷擾、無虐待的工作環境。供應商不得威脅工人或使其受到嚴酷 或不人道的對待,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虐待和騷擾、心理騷擾、精神和身體壓迫以及性騷擾。
供應商責任標準
1 政策和程序
1.1 書面政策和程序
供應商應遵循本標準、適用法律法規、準則及所有其他相關適用標準,制定有關騷擾和虐待的書面政策。該政策應至少包含下列內容:
· 構成性騷擾行為的明確定義
· 與本標準和適用法律法規相一致的禁止騷擾與虐待的聲明
· 騷擾和虐待相關行為的內部投訴和申訴方法
· 針對騷擾者/施虐者和誣告者的紀律條例和懲罰
· 對本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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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行為準則要求
供應商應致?力于維護一個無騷擾、無虐待的工作環境。供應商不得威脅工人或使其受到嚴酷 或不人道的對待,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虐待和騷擾、心理騷擾、精神和身體壓迫以及性騷擾。
供應商責任標準
1 政策和程序
1.1 書面政策和程序
供應商應遵循本標準、適用法律法規、準則及所有其他相關適用標準,制定有關騷擾和虐待的書面政策。該政策應至少包含下列內容:
· 構成性騷擾行為的明確定義
· 與本標準和適用法律法規相一致的禁止騷擾與虐待的聲明
· 騷擾和虐待相關行為的內部投訴和申訴方法
· 針對騷擾者/施虐者和誣告者的紀律條例和懲罰
· 對本著善意誠信原則舉報騷擾事件的人員不得進行打擊報復的聲明。供應商應制定書面程序和制度來實施其反騷擾和虐待政策。
供應商應始終遵循其書面政策。
1.2 直接負責人
供應商應確定監督和強制實施反騷擾及虐待政策和程序的負責人。
1.3 風險管理
供應商應識別和遵循適用法律法規及本標準中規定的反騷擾和虐待相關要求。供應商應識別、評估及最大程度降低反騷擾和虐待方面的風險。
2 運營實踐
供應商必須確保所有工人都受到尊重并享有尊嚴。工作場所嚴禁任何形式的騷擾或虐待, 包括但不限于身體騷擾、心理騷擾、性騷擾,或言語騷擾。
2.1 工作場所紀律懲處
供應商應擁有書面的紀律懲處政策、程序和執行,體現出漸進性懲處制度。
懲處制度必須公正實施,無歧視,并由職位高于實施紀律懲處行為的管理人員的客觀方進行管理審核。
不論行為是否出于維持勞動紀律的目的,對于參與任何身體虐待、性騷擾或性虐待、心理騷擾、言語騷擾或口頭虐待行為的主管、經理或工人,供應商應建立相應的懲罰制度, 懲罰措施包括強制勸告、警告、降職、解雇或以上任何懲罰的組合。
供應商不得將罰款或懲罰作為維持諸如懲罰工作表現不佳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等勞動紀律的手段。
獲取食物、水、醫療服務、健康診療、其他基本必需品和如廁不得作為獎勵或維持勞工紀律的手段。
供應商應要求但不得強迫工人簽署他們接受過的紀律處分的所有書面記錄。
2.2 安保措施
所有安保措施必須性別適宜且不具有侵犯性。
出于防盜目的搜查包袋和其他個人物品可以接受,前提是該搜查針對全體員工進行,不考慮職位和其他因素 。
搜身和摸身檢查必須遵照適當的程序才能進行。任何搜身行為必須以公開或人文接受的方式 進行,且搜身的安保人員和被搜人員必須性別相同。
對于工場所內的人員走動或進出由其提供的設施,供應商不得強加不合理的限制。
3 培訓和溝通
3.1 負責的員工
供應商應為所有負責反騷擾和虐待的員工提供完善培訓。培訓應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 接受或處理騷擾和虐待相關投訴的所有員工必須受過解決此類投訴的正式培訓。
· 安保人員應接受防止騷擾和虐待及其崗位和職責方面的培訓。
3.2 工人、主管和經理
供應商必須向工作場所的所有工人、主管、經理有效傳達反騷擾與虐待政策。
供應商應當在入職培訓期間提供防止騷擾和虐待的培訓給所有工人、主管和經理,并通過定期更新培訓鞏固此方面知識。
紀律懲處的政策內容、程序和執行情況必須明確地傳達給所有工人。
4 文件
供應商應保留任何與反騷擾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已執行的所有懲罰措施的記錄。懲罰措施記錄必須保存在工人的人事檔案中。
· 已完成培訓的記錄。
供應商應保存騷擾和虐待指控相關的所有文件記錄,并應 Apple 要求隨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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