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介紹武漢新洲區九條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獎勵政策,快來看看可以申報哪些政府項目吧,九條獎補政策如下,需要申報或進一步了解歡迎咨詢,更多武漢獎補政策與你分享。
(1)新洲區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獎勵政策
鼓勵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開發技術含量高、經濟效益好、帶動性強的新產品并產業化。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2億元(含),在研發投入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和省市研發投入補貼基礎上落實研發投入補貼的區級配套資金。
(2)新洲區鼓勵爭創國家級、省級科技獎項
對獲國家科學技術獎特等獎、-等獎、 二等獎的企事業單位,區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獎勵:對獲省科學技術獎特等獎、一等獎、 二等獎的企事業單位,區財政分別給子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第二完成單位按上述標準減半獎勵。
(3)完善科技研發平臺布局
瞄準科技發展前沿與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科技需求,培育引進批新型研 發機構,整合升級各類企業研發平臺,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創建國家、省市級研發平臺。對獲批國家、省、市研發平臺的,區財政分別一次性給子75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考核優秀的市級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和省、市級創新平臺,按市級獎勵50%子以配套。
(4)新洲區眾創孵化平臺建設獎勵補貼
對新組建并獲市認定的孵化器(加速器),按照其孵化面積15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補助,補助資金不超過1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孵化器(加速器) .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區財政分別給子一次性獎勵75萬元、 30萬元、20萬元;對考核優秀的市級以上孵化器(加速器)、 眾創空間等眾創孵化機構,按市級獎勵50%子以配套。孵化器(加速器)內在孵企業或畢業后1年內,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或者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每認定1家由區財政對孵化器(加速器)管理主體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孵化器(加速器)內企業核心成員入選國家“”、省“”的,每入選家由區財政對孵化器 (加速器)管理主體給子--次性獎勵10萬元。 支持企業開展創新創業活動,對舉辦具有具有區域影響力的創新創業類賽事,經備察審核的,區財政按其實際支出費用的50給子補貼,單企業年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
(5)新洲區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對新認定并獲市科技局備案的科技型“小巨人”企業,區財政-次性給子5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由區財政給子20萬元獎勵;對通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由區財政給子5萬元獎勵:對新申報未通過認定的企業,由區財政給子萬元補貼(同企業兩年內僅補貼次) .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到新洲區行政區域且在新洲區納稅的外地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高新技術3業稅收優惠政策,區財政按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子20萬元獎勵。
(6)新洲區高新技術企業做大做強獎勵政策
對符合新洲區產業發展需求且用地集約度高的高新技術企業工業項目,在進行土出讓評價時可按相對應標準的70%確定土地出讓起價。各類科技項目以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含培育對象,下同)為主,技改項目扶持向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傾斜,農業、現代服務業項目優先扶持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
(7)新洲區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獎勵政策
還將對輔導本區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進行獎勵。對中介機構每年輔導區內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3-5戶(含)、6-9戶(含)、10戶(含)以上的,分別按5000元、8000元 、10000元每戶的標準進行獎勵,每家中介機構年獎勵不超過20萬元。
(8)新洲區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政策
企業引進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技術成果并在區內實現轉化的,按照其上年度技術成果轉化合同登記實現技術交易額(技術開發和技術轉讓,不含專利權實施許可)的百分之一給子獎勵[交易額少于100萬元(不含)不予獎勵],單個企業年獎勵總額不超過10萬元。
對于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區級 (含以上)大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按實際支出費用的50%給子補貼,個中介機構年活動補貼總額不超過20萬元。
(9)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全面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保證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堿免政策應享盡享。
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