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申報條件包含哪些?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申報條件詳細內容如下。
(1)消費體驗類。綜合智能辦公、智能終端、公共服務平臺、電子商務等信息領域消費產品,通過現場演示、虛擬體驗和交流互動等方式展示信息消費產品和服務內容,充分利用新零售等新模式,與品牌商、運營商、平臺商、服務商、商業地產等多渠道開展合作,在鬧市區或人流量較大的地方共建信息消費體驗中心(體驗館、廣場、小鎮等),引導消費者進行體驗式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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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共享車間類。依托重點行業骨干企業的智能工廠、智慧車間、數字車間等載體,建設第三方共享車間電商綜合服務平臺,面向行業垂直領域的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團隊和消費者定制提出共享服務。
(3)眾創空間類。行業骨干企業建立的基于互聯網的“雙創”平臺和創客空間、創新工場、開源社區等新型眾創空間,為企業提供創業孵化、知識產權、企業征信、檢驗檢測、質量品牌等方面服務,積極發展探索線上線下孵化模式。
2. 有固定的場所和完善的宣傳平臺。一是中心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須具備承擔50人以上規模集中培訓或演示環境;展示產品(功能)或提供服務種類不少于20項。二是消防安全、節能環保、衛生條件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空間布局合理,能夠滿足影視展示、產品體驗、培訓服務等需求。三是滿足至少一件信息消費產品(軟件或智能硬件)自主研發。
3. 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演示以及實物展示體驗等方式,通過人員講解、現場演示、虛擬體驗和交流互動等方式展示信息消費產品和服務內容。
4. 擁有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和專業化的運行管理團隊。體驗消費類向市民免費開放次數每周不少于1次;體驗中心每季至少舉辦1次基于信息消費的培訓、研討會、交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