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業需要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聯系人劉經理
1、食品銷售經營者,包括商場超市、便利店、食雜店、食品貿易商、食品自動售貨銷售商、網絡食品銷售商六種經營形式。
2、餐飲服務經營者,包括普通餐飲(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三種經營形式。
3、單位食堂,包括學生食堂、托幼機構食堂、職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五種經營形式。
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飲品制售(不含使用壓力容器制作飲品)、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主管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證由企業注冊所在區的食品藥監局,可在全國范圍開展業務。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所需哪些條件
普通餐飲:指有固定經營場所,通過即時加工、制作、銷售食品,并直接向消費者提供服務性勞動的經營方式。其中特大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3000m2以上;大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500~3000m2(含500m2,不含3000m2);
中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150~500m2(含150m2,不含500m2);
①粗加工間和消毒間各3個水池
小型餐飲: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20~150m2(含20m2,不含150m2);
①有專門區域洗菜、切菜;
②兩個區域不能交叉;
③出餐和回餐兩個路徑;
1、設有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
2、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的距離,并且環境整潔,干凈;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4、經營鮮活畜禽、水產品的區域與其他食品經營區域應當間隔一定距離有效分開;
5、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其他場地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