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劑是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或天然物質。由于食品工業的快速發展,食品添加劑已經成為現代食品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并且已經成為食品工業技術進步和科技創新的重要推動力。在食品添加劑的使用中,除保證其發揮應有的功能和作用外,最重要的是應保證食品的安全衛生。為了規范食品添加劑的使用、保障食品添加劑使用的安全性,衛生和計劃生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制定頒布了GB2760《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該標準規定了食品中允許使用的添加劑品種,并詳細規定了使用范圍、使用量。
1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
1.1 食品添加劑使用時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不應對人體產生任何健康危害;
b) 不應掩蓋食品腐敗變質;
c) 不應掩蓋食品本身或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d) 不應降低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
e) 在達到預期效果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1.2 在下列情況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劑:
a)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
b) 作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c) 提高食品的質量和穩定性,改進其感官特性;
d) 便于食品的生產、加工、包裝、運輸或者貯藏。
1.3 食品添加劑質量標準
按照本標準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應當符合相應的質量規格要求。
1.4 帶入原則
1.4.1在下列情況下食品添加劑可以通過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劑)帶入食品中:
a) 根據本標準,食品配料中允許使用該食品添加劑;
b) 食品配料中該添加劑的用量不應超過允許的使用量;
c) 應在正常生產工藝條件下使用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該添加劑的含量不應超過由配料帶入的水平;
d) 由配料帶入食品中的該添加劑的含量應明顯低于直接將其添加到該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1.4.2當某食品配料作為特定終產品的原料時,批準用于上述特定終產品的添加劑允許添加到這些食品配料中,同時該添加劑在終產品中的量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在所述特定食品配料的標簽上應明確標示該食品配料用于上述特定食品的生產。
2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規定
2.1表A.1列出的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劑(相同色澤著色劑、防腐劑、抗氧化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2.2表A.3規定了表A.2所例外的食品類別,這些食品類別使用添加劑時應符合表A.1的規定。同時,這些食品類別不得使用表A.1規定的其上級食品類別中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