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抵押權公告
臺州萬邦置業有限公司、邵為軍:
你方為濟寧玉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行簽訂的“渤濟分委貸(2014)第4號委托貸款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濟寧玉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證號兗國用(2012)第2791號、兗國用(2009)第2405號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C區1#2#3#樓、D區3#4#5#樓作為上述“委托貸款合同”抵押擔保。濟寧玉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與債權人達成執行和解,濟寧玉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上海玉翰房地產經營開發有限公司在抵押物財產范圍內提供價值35010385.00元房產抵償債權。濟南市中級人民作出的(2015)濟中法執字第789號之四執行裁定文書確定該“執行和解協議”法律效力。為保證該“執行和解協議”順利履行并最終達到債務清償的目標,經濟寧玉翰房地產開發公司提出申請,現擬對上述“委托貸款合同”項下的全部抵押物辦理解押。抵押物解除抵押權利后,你方仍應按照擔保合同約定承擔全部擔保義務,不受本次抵押物解除抵押影響。
如有異議,請你方在15日內向濟寧玉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提出書面文件。逾期未提出異議,視為接受。
特此告知。
濟寧玉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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