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轉通知書
黃卓堅:
2018年2月,你將你在寧夏對外建設有限公司的3000萬元債權、利息及優先受償權轉讓給了賈雯,并得到了寧夏對外建設有限公司的認可。根據2018年2月25日你與賈雯等人簽訂的《補充協議書》的約定,賈雯接收債權后,由賈雯負責將黃建軍所持有的久安高新電氣(寧夏)股份有限公司97%的股權無償轉讓給你。現特通知你,請接到本通知書后10日內,與黃建軍聯系,辦理股份無償回轉事宜。如逾期不聯系,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你自行承擔。
特此通知!
通知人:賈雯、黃建軍
聯系電話:xxxxxxx
2022年10月11日
登報電話:188-1028-8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