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執行催促函
致:蘇州聯視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蘇州聯視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司)2018年12月21日與北京威努特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司)簽署關于“清遠磁浮工程信號系統網絡安全等保”采購合同,合同條款約定我司提供項目相關產品及服務,合同金額為:745,000.00元(大寫:柒拾肆萬伍仟元整)
由于項目自2018年12月簽署至今無故擱置近4年時間,期間我司同事周工(周健華)多次與貴司溝通本項目執行問題,但未得到貴司任何反饋,直至本函出具之日貴司仍未執行“清遠磁浮工程信號系統網絡安全等保”合同相關條款。
現我司針對本項目出具合同執行催促函,要求貴司在收到公函十五日內(2022年8月15日)依照合同規定執行“清遠磁浮工程信號系統網絡安全等保”項下設備提貨并支付對應合同金額,若2022年8月15日仍未收到貴司合同執行通知,我司有權終止合同。另:我司已將合同執行催促函蓋章版原件及雙方簽署合同復印件郵寄至:常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東南大道33號201-B2-2【順豐單號:xxxxxxxxx】
公司名稱:北京威努特技術有限公司
公司聯系人:銷售部:周健華xxxxx、渠道部:陳洋洋xxxxx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三街9號F座507
公司名稱:北京威努特技術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