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辭去公司監事職務的聲明公告
本人李xxx(:xxxxxxxxxx)知悉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起,先后擔任銅陵華納銀海實業有限公司、無錫華納銀海實業有限公司、徐州華納海上藝術品有限公司、攀枝花華納銀海實業有限公司、哈爾濱華納銀海藝術品有限公司、長沙華納銀海實業有限公司、蘇州華納銀海藝術品有限公司及上海華納珠寶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監事一職,該任職事宜我本人毫不知情,系冒用我復印件工商登記,我也從未參與前述公司的管理,F由于前述8家公司證照印章下落不明,不能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為此,我本人鄭重聲明:從前述8家公司工商登記我本人為監事之日起,辭去在前述8家公司的監事任職,也不承擔前述8家公司的任何責任,同時本人保留對相關責任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聲明人:xxx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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