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DIN規范,在地震區不能運用抵觸型高強螺栓,所以是按照螺栓本身的強度規劃的,只按材料分項系數和安全系數進行折減,高于我國的規范值。
以10.9級的M20高強螺栓為例,我國規范按預拉力控制,抗拉規劃承載力為124kN;DIN規范按材料本身強度控制,為178kN。核算過程如下:
N<=314*900/1.1/1.1=234kN,其間314為截面積,900為屈服強度,1.1和1.1分別為附加安全系數和材料分項系數;
N<=245*1000/1.25/1.1=178kN,其間245為凈截面積,1000為更小抗拉強度,1.25和1.1分別為附加安全系數和材料分項系數;
兩者取小值,即178kN。
所以,假設選用我國規范的規劃值,則保證了正常工作情況下(非地震時)整體結構較小的變形;假設選用DIN規范中的規劃值,結構也是安全的(我們施工時仍會施加預緊力,保證接觸面必定的抵觸力和整體結構小的變形,只是在地震時螺栓才發揮更大的效果,靠本身強度抵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