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江蘇監管辦聯合江蘇省相關部門印發了《江蘇省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的指導意見》,旨在實現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11%的目標,保障電力安全供應,滿足可再生能源全額消納,著力提高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和運行效率,需從負荷側電源側、電網側多措并舉,增強系統靈活性與適應性,推進電力系統安全高效清潔低碳發展,鼓勵在電網側和用戶側建設儲能電站。
其中電源側除了加快推進句容抽水蓄能電站建設、推動連云港等地抽水蓄能前期工作,還將推動新型儲能技術發展及應用,鼓勵在電網側和用戶側建設儲能電站,在調峰調頻需求較大、存在風電光伏消納困難等地區,將建設一批裝機容量1萬千瓦及以上的集中式新型儲能電站,到2020年建成一批不同技術類型、不同應用場景的試點示范項目,建成常州金壇大型鹽穴壓縮空氣儲能發電項目。
用戶側將推廣電能替代技術,加快建設電動汽車城市充電網絡和城際快速充電網絡,推廣電動汽車有序充電、電動汽車入網(V2G)及充放儲一體化運營技術,至2020年,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提高2個百分點。推進綜合能源服務,在新產業園區、新建大型公用設施、商業區等新增用能區域,通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網等方式實現多能互補協同供應,開展分布式能源市場化交易。
此外在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方面,將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鼓勵儲能設備、需求側資源、第三方參與提供電力輔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