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M生產技術 15515791938 楊先生,聚丙烯酰胺溶液的粘度隨高聚物分子量的大而大,這是由于高分子溶液的粘度由分子運動時分子間的相互作用產生。當聚合物相對分子約為106時,高分子線團開始相互滲透,足以影響對光的散射。含量稍高械纏結足以影響粘度。含量相當低時,聚合物溶液可視為網狀結構,鏈間機械纏結和氫鍵共同形成網的節點。含量較高時,溶液含有許多鏈-鏈點,使高聚物溶液呈凝膠狀。因此,高聚物相對分子越大,分子間越易形成鏈纏結,溶液的粘度越大。
15投加量的確定聚丙烯酰胺投加量要以溶液澄清為,適量加入,過多不但效果不明顯,且造成消耗加,同時影響葉濾機的通過能力。聚丙烯酰胺一次配制濃度也不宜過高,過高的話聚丙烯酰胺與堿水混合不均,聚丙烯酰胺水解反應不充分,影響絮凝效果。
聚丙烯酰胺投加量的多少主要是根據溶出赤泥量及沉降效果而定,赤泥量大相應的聚丙烯酰胺用量會加,但是配制對聚丙烯酰胺沉降效果影響較大,采用合理的配制能沉降效果,還大大聚丙烯酰胺消耗量,有利于沉降的通過能力。
16綜合用途水處理領域。
PAM在水處理工業中的應用主要包括原水處理、污水處理和工業水處理3個方面。在原水處理中,PAM與活性炭等配合使用,可用于生活水中懸浮顆粒的凝聚和澄清;在污水處理中。PAM可用于污泥脫水;在工業水處理中,PAM主要用作配方藥劑。在原水處理中,用有機絮凝劑PAM代替無機絮凝劑,即使不改造沉降池,凈水能力也可20%以上。工業廢水處理,特別是對于懸浮顆粒、較粗、濃度高、粒子帶陽電荷,水的PH值為中性或堿性的污水、鋼鐵廠廢水,電鍍廠廢水,冶金廢水,洗煤廢水等污水處理,效果優良。在污水處理中,采用PAM可以加水回用循環的使用率。
石油采油領域。在石油開采中,PAM主要用于鉆井泥漿材料以及采油率等方面,廣泛應用于鉆井、完井、固井、壓裂、強化采油等油田開采作業中,具有粘、降濾失、流變調節、膠凝、分流、剖面等功能。目前我國油田開采已經步入中后期,為多佳采收率,油水流速比,使采出物中多佳含量。我國由于特殊的地質條件,大慶油田和勝利油田已經開始廣泛采用聚合物驅油技術。
造紙領域。PAM在造紙領域中廣泛用作駐留劑、助濾劑、均度劑等。它的作用是能夠紙張的,漿料脫水性能,纖維及填料的留著率,原材料的消耗以及對的污染等。PAM在造紙中使用的效果取決于其平均分子量、離子性質、離子強度及其它共聚物的活性。非離子型PAM主要用于紙漿的濾性,加干紙強度,纖維及填料的留著率;陰離子型共聚物主要用作紙張的干濕強劑和駐留劑;陽離子型共聚物主要用于造紙廢水處理和助濾作用,另外對于填料的留著率也有的效果。此外,PAM還應用于造紙廢水處理和纖維回收。
紡織領域在紡織工業中,PAM作為織物后處理的上漿劑、整理劑,可以生成柔順、防皺、耐霉菌的保護層。利用它的吸濕性強的特點,能紡細紗時的斷線率;PAM作后處理劑可以防止織物的靜電和阻燃;用作印染助劑時,PAM可使產品附著牢度大、鮮艷度高,還可以作為漂白的非硅高分子劑;此外,PAM還可以用于紡織印染污水的凈化。
其他領域在采礦、洗煤領域,采用PAM作絮凝劑可促進采礦、洗煤回收水中固體物的沉降,使水澄清,同時可回收有用的固體顆粒,避免對造成污染;在制糖工業中,PAM可加速蔗汁中細粒子的下沉,促進過濾和濾液的清澈度;在養殖工業中,PAM可水質,加水的透光性能,從而水的光合作用;在凈水工業中,PAM可用作分離素的絮凝劑、用作藥片的賦型粘接劑以及工藝水澄清劑等;在建材工業中,PAM可用作涂料稠分散劑、鋸石板材冷卻劑以及陶瓷粘接劑等;在農業上,PAM作為高吸水性材料可用作土壤保濕劑以及種子劑等。在建筑工業中,PAM可以強石膏水泥的硬度,加速石棉水泥的脫水速度。此外,PAM還可用作天然或合成皮革的保護涂層以及無機肥料的造粒助劑等。
洗煤池投加陰離子聚丙烯酰胺的數量是一個很講究的課題。如果加量過大的話,就造成了浪費,如果加量不夠的話,就多佳凈水生效果,因此正確合理的使用量應該是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的比例,即1、2斤的酰胺,可以使用1000斤的水。按照這個指標,在正常情況下,都可以在一定的時間內,成功的將煤炭和水進行分離,分離之后將表層的清水放出去,然后就留下了池子底部的煤泥,經過晾曬和烘干,就可以當正常的煤使用。
17發展趨勢聚丙烯酰胺行業今后發展:
盡管全球聚丙烯酰胺市場在2009年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呈現衰退跡象,但2011年今后將逐漸回暖,到2015年,市場規模將達到25.1億美元。市場發展的主要動力來自于下業的復蘇、行業環保政策要求與產品相關的技術服務帶來的利潤以及新興市場的快速成長等。
今年全國平均霧霾日為1961年以來多,這是氣象局11月發布的消息。事實上,除了大氣污染,近年來,我國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等事件也頻頻爆發,似乎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出現了不可調和的矛盾。接二連三的污染事件,緊逼國家在環保政策方面不斷加碼。 現在使用的《環保法》還是二十多年前頒布的,一直沒有被修訂,其內容早已跟不上時代的發展,修改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一家地處江浙的環保類上市公司副總經理告訴記者,對于一家環保企業來說,與時俱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下稱《環保法》),是必須存在的,老的《環保法》與一些后來制定的單行環境法律相沖突,這就讓我們做企業的很為難了。 近日,《關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公布,首次對生態文明制度建設進行了系統闡述,并提出的若干條具體方案準確把握了制約國內當前環保行業發展的核心問題,將推動環保行業發展進入新階段。 在上述副總經理看來,三中全會之后,《環保法》的修訂將加快,另外,排污費被明確提出來改為稅收,這對污染型企業來說就會加大資金治污,而對于我們環保企業來說是發展的好機會。 費改稅成關注重點 將環保領域目標寫入《決定》,本次三中全會開創先河,但首要解決的問題應該是修訂《環保法》。另一家環保上市公司董秘告訴記者,《決定》提出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生態文明制度的核心在于要有完善適用的法律法規,而目前實行的《環保法》已經與現實脫節,修訂是勢在必行的。 在上述環保企業副總經理看來,目前《環保法》的確已經老掉牙,需要盡快修訂。目前,我國在環保領域的的根本大法為1989年頒布的《環保法》,輔以《水污染法》、《大氣污染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等,共同構成了整個環保法律體系。但是,《環保法》頒布至今已20多年,卻一直沒有被修訂。2011年起,全國人大委托環保部正式開始起草《環保法》修訂草案。今年10月21日,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進行三審,預計三審之后還會進一步修訂,短期仍難以出臺。 除去令市場關心的《環保法》修訂之外,環保企業關心的是《決定》中的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 2003年起,我國開始針對污染型企業實施排污費制度,但是在江蘇一位環保官員看來,真正實施的效果并不夠理想。 現在地方都是追求GDP的,往往會對一些排污企業實施地方保護措施,導致部分排污企業進行逃費。上述環保官員告訴記者,另一個實施效果不佳的原因在于地方環保局只有征收權力,而沒有權,這使得我們很多排污案件無法處理,如果改為環境稅增收,效果應當會好于收費制度。 國泰君安證券研究員王威預計,排污費將直接改成環境稅。根據五項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估算,王威預計每年的排污費應收額在500億元左右,而實收額估計僅有200億元左右。假設全額收取且100%用于環保投入,能解決15%左右的環保投資,對環保行業產生深遠影響。 優質高價環保設備或受益 如果真是如此,那么環保類上市公司的收益將會明顯增加。 上述董秘告訴記者,提高征收的環境稅率,對于我們這樣制造環保設備的企業來說是好事情,以前很多排污型企業不在乎環保,即使三令五申要求增加環保設備的使用,但是他們還是寧愿去買低價格的劣質環保設備來糊弄一下。 以前依靠低價劣質成本競爭的環保企業,會逐漸被擠出市場,對于排污企業來說,如果你們環保設備不能夠降低排污,誰會去買你的呢?他坦言,自己企業產品價格高,之前在競爭中總是受到低價排擠,現在排污企業擔心被增收高額的環境稅,一定會重新考慮使用優質的環保設備,所以我們要把握住行業發展的這次好機會。 上海一位基金經理告訴記者,新的制度將增加環境破壞成本,特別是提出要擴大資源稅范圍、誰污染誰補償等。因此,現實情況與這些政策將催生巨大的環保產業空間,我們認為,未來幾年環保產業景氣度預期都將持續較好。 值得注意的是,《決定》中所提及的各種方案,基本上抓住了制約國內環保行業發展的癥結,但是具體到落實情況,究竟會出臺怎樣的配套政策對行業發展進行規范和指導,目前仍屬未知因素。 不過,王威認為《決定》對環保板塊的催化作用在于給2014年的環保股提供了豐富的催化劑預期(多為增量)。我們預計未來幾年地方對環境保護的態度將持續、明顯轉變。做為政策扶持力度在持續增強的少數行業之一,我們認為環保位列經濟轉型過程中潛在發展空間的領域,維持行業"增持"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