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回訪的管理要求
(1)工程回訪的內容
①了解工程使用情況,使用或生產后工程質量的變異。②聽取各方面對工程質量和服務的意見。③了解所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或新設備的使用效果。④向建設單位提出保修期后的維護和使用等方面的建議和注意事項。⑤處理遺留問題。⑥鞏固良好的協作關系。
(2)工程回訪的參加人員和回訪時間
①工程回訪參加人員由項目負責人,技術、質量、經營等有關方面人員組成。
②工程回訪時間一般在保修期內進行,除實現上述回訪的內容外,也可根據需要隨時進行回訪。
(3)工程回訪的方式
①季節性回訪。②技術性回訪。③保修期滿前的回訪。④采用郵件、電話、傳真或電子信箱等信息傳遞方式。⑤由建設單位組織座談會或意見聽取會。⑥察看機電安裝工程使用或生產后的運轉情況。
(4)工程回訪的要求
①回訪過程必須認真實施,做好回訪記錄,必要時寫出回訪紀要。②回訪中發現的施工質量缺陷,如在保修期內要采取措施,迅速處理;如已超過保修期,要協商處理。
(5)用戶投訴的處理
①對用戶的投訴應迅速、友好地進行解釋和答復。②對投訴有誤的,也要耐心作出說明,切忌態度簡單生硬。
2.工程保修的管理要求
(1)保修的責任范圍
①質量問題確實是由于施工單位的施工責任或施工質量不良造成的,施工單位負責修理并承擔修理費用。
②質量問題是由雙方的責任造成的,應協商解決,商定各自的經濟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修理。
③質量問題是由于建設單位提供的設備、材料等質量不良造成的,應由建設單位承擔修理費用,施工單位協助修理。
④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因建設單位(用戶)責任,修理費用由建設單位負擔。
⑤涉外工程的修理按合同規定執行,經濟責任按以上原則處理。
(2)保修時間
自竣工驗收完畢之日的第2天計算,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保修期為2年,采暖和供冷工程為2個采暖期或2個供冷期或按合同約定時間。
(3)保修工作程序
①發送保修證書:在工程竣工驗收的同時,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發送機電安裝工程保修證書。
②建設單位(用戶)要求檢查和修理時,可以用口頭或書面方式通知施工單位的有關保修部門,施工單位必須盡快地派人前往檢查,并會同建設單位做出鑒定,提出修理方案,并盡快組織人力、物力進行修理。
③驗收。修理完畢后,要在保修證書的“保修記錄”欄內做好記錄,并經建設單位驗收簽認,以表示修理工作完成。
(4)投訴的處理